关于征集城市雕塑创意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视觉景观,增强城市文化艺术底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现就公开征集城市雕塑创意方案公告如下:
1、城市概况。
黄冈是湖北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京九铁路、京九高铁中段,是武汉都市圈成员城市之一。黄冈名贤咸至,胜迹如云,苏轼在此成就其文学巅峰,是黄梅戏发源地。
2、征集内容及设计要求
2.1主题城市雕塑。
主题城市雕塑包括标志性城市雕和地域性城市雕塑,要充分体现黄冈市的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彰显时代特征,还应有鲜明的视觉美感及艺术形式的独特标志性和唯一性,形式多样,意义贴切。
2.2雕塑征集采取邀请与广泛征集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优秀方案实施。确定三处主题城市雕塑,分别为:
(1)东方广场主题雕塑,位于106国道东门路与明珠大道交汇处东方广场。雕塑造型具有城市文化地标意义,庄重、恢弘、典雅。
(2)黄梅戏剧院雕塑,位于黄州大道黄梅戏剧院门前。体现黄梅戏《女驸马》或《夫妻双双把家还》文化元素。
(3)青砖湖公园雕塑,位于青砖湖路与西湖一路交汇处东侧青砖湖公园。雕塑要求契合青砖湖地域文化特点。
3、奖励办法。
奖励根据平面方案和立体方案的交稿数量、质量和深化深度,设优秀奖、优胜奖和佳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4、作品评审及活动时间。
4.1投稿要求。
方案统一版式,A4尺寸PPT格式横向,作品的题目、文字说明限定在120字之内,并注明设计人及联系方式。
4.2 征稿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星期五)24时截稿。投稿逾期将不予受理。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方案入围后,提交存储量在2M的电子文件。
4.3作品评审。
截稿后10个工作日内,将邀请雕塑、规划、文学艺术类专家等组成评委会评选。评选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在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网站公布。
5、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5.1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人(自然人/单位/设计团队)的设计方案。
标志性雕塑具有使用的唯一性,方案一经选用,该方案的一切知识产权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
5.2投稿人须保证其递交的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
设计方案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投稿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投稿人承担。
5.3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权进行汇编出版发行及非盈利性的使用等。
5.4 凡参加本次方案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各项规定。
5.5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6、组织机构
6.1 主办单位: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6.2 投稿邮箱:方案请投此邮箱。1025920272@qq.com。
6.3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一路8号 邮编:438000
6.4 联系人:胡立新 电话:18907259038